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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妻四妾究竟是什么意思?究竟哪三妻和哪四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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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24 01:29: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核心提示:三妻四妾一说广为流传,三妻是哪“三妻”?四妾又是哪“四妾”?三妻四妾指“妻妾众多”,如《庄子》记载:“灵公有妻三人,同滥而浴”。可见“三妻四妾”的习俗由来已久,《陔余丛考》考证:“小妻、傍妻、下妻、少妻、庶妻,皆妾之称也。”

古代三妻四妾是因为女人太多了吗?

古代真的不是每个人都三妻四妾的,就和中国不是每个人都像某乎月入十万一样……

这就好比在问“为什么思聪能玩那么多嫩模?是漂亮女孩太多了吗?”



所以说,为什么古人三妻四妾?为什么今人有十八个二奶?

因为那不是你的生活。

金字塔顶端有多少男性三妻四妾左拥右抱,

社会底层就有多少鳏夫茕茕孑立形影相吊。

从古到今三妻四妾的只有“成功人士”吧……穷屌丝不管是古代还是现在,都是享受不到这个待遇的。

在古代,能娶到三妻四妾的也是权贵阶级,你以为底层人民能娶到那么多媳妇?古代是有三妻四妾,但是别忘了还有典妻,租妻啊,穷得娶不到老婆的更多呢。不打光棍就不错了!还有,就算你是权贵阶级的男人,也不是想娶好多就娶好多,娶妾必须得到妻的同意好吧。

而且富不过三代,这也就是为什么网络上很多人回忆自己祖上是地主/权/贵 —— 上层三妻四妾子孙满堂,穷棍子讨不起老婆,都绝后了╮(╯▽╰)╭

top级别的无论古今中外,都能三妻四妾,制约你的只有道德。

当然古代“妾”及其子女的地位是受法律保护的,纳妾也有一套程序限制,可不是想纳就纳,跟二奶大不相同。

而古今中外的穷逼,照样找不到老婆,而提问者看古代是以上帝视角俯瞰,然后在当代以普通人视角,当然看上去三妻四妾多。

我发现一个规律:今人看古代,往往喜欢站在帝王视角看问题;今人看现代,往往喜欢站在自身看问题。

比如张居正的出身,按帝王视角来看,妥妥出身贫寒啊,老爹落魄秀才,爷爷只是辽王府的一个护卫。但要是换算到今天,秀才按人口比例来说,约等于博士在我国现代的比例,辽王府怎么也算是省政府的规格吧,省政府的警卫员也不算差吧。这在我国已经算是top1%了,可真不是那么差劲的

更别说于谦海瑞,海瑞的出身,按现在类似于爹是享受政府津贴的博士,叔叔们都是厅长处长,这出身可真不算那么差啊,放在知乎上已经算是top10%了

实际上如果你站在省级干部,亿万富翁,高级将领,千百学者的角度看,现代社会照样是三妻四妾,唯一能遏制你不这样做的,可能也只有道德了。

何为三妻四妾

原始社会逐渐解体之时,男性便凭借体力上的优势凌驾于女性之上。数千年间,中国古代都处于父系社会。男性的主导地位也使得男人的“三妻四妾”逐渐成为常态,男人地位愈高,所纳娶的女子便越多。舜为帝王时,便娶了娥皇女英两位妻子,后代的帝王后宫女子更多。那么,三妻四妾具体是指什么呢?

三妻四妾一说广为流传,三妻是哪“三妻”?四妾又是哪“四妾”?

三妻四妾指“妻妾众多”,如《庄子》记载:“灵公有妻三人,同滥而浴”。可见“三妻四妾”的习俗由来已久,《陔余丛考》考证:“小妻、傍妻、下妻、少妻、庶妻,皆妾之称也。”明朝小说《金瓶梅》,“至如三妻四妾,买笑追欢得,又当别论”。在清朝李渔创作的戏剧《风筝误》中也提及此词。

司马迁《史记·五帝本纪》:“尧乃以二女妻舜以观其内,使九男与处以观其外。舜居妫汭,内行弥谨。尧二女不敢以贵骄事舜亲戚,甚有妇道。”

戴圣《礼记·昏义》:“古者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以听天下之 内治,以明章妇顺,故天下内和而家理。”

庄周《庄子·则阳》:“夫灵公有妻三人,同滥而浴,史蠙奉御而进所,搏币而扶翼,其慢若彼之甚也,见贤人若此其肃也,是其所以为灵公也。”

班固《汉书·霍光传》:“皇帝问侍中君卿:使中御府令高昌奉黄金千斤,赐君卿取十妻。”

李延寿《北史·卷十六》:“古诸侯娶九女,士有一妻二妾。《晋令》:诸王置妾八人;郡君、侯,妾六人。《官品令》:第一、第二品有四妾;第三、第四有三妾;第五、第六有二妾;第七、第八有一妾。”

董诰《全唐文·卷七百九十三》:“(刘汾)起微陋,致身荣显,忝有九妻。曰郑氏,赠信国夫人。曰鲍氏,曰宋氏,曰王氏,曰马氏,亦赠夫人。曰张氏,曰郭氏,曰李氏,曰武氏,俱有淑行。”

周去非《岭外代答·蛮俗门》:“(钦州)之小民,皆一夫而数妻。妻各自负贩逐市,以赡一夫。徒得有夫之名,则人不谓之无所归耳。为之夫者,终日抱子而游,无子则袖手安居。群妇各结茅散处,任夫往来,曾不之较。至于溪峒之首,例有十妻,生子莫辨嫡庶,至于雠杀云。”

张廷玉《明史·流贼列传》:“宗敏还,杀其两妻,谓自成曰:“吾死从君矣。”军中壮士闻之,亦多杀妻子愿从者。”

罗尔纲《太平天国史·卷二十五》:“今允东王、西王各十一妻,自南王至豫王等各六妻,高级官员三妻,中级官员二妻,低级官员以及其余人等各一妻。自高而低,依级递减,上多下少,切莫妒忌。”

孙则鸣《藏山雷学·卷四》:“中国的古代社会是男尊女卑的秩序,一夫多妻制盛行,男子既使没有三妻四妾,出外寻花问柳亦是常事。”

三妻四妾一词何时开始为人熟知并使用不可靠据,至于三妻与四妾的具体所指却并不明晰。一般来说三妻的意思就是说三个妻子,一个发妻就是指的是正房夫人,剩余两个妻子是平妻,专门辅佐发妻,跟发妻共同为丈夫分担事情。那这里的四妾指的就是用来伺候这三个妻子的女人,虽说也可以与丈夫同房,但是地位上是有着明显的差距的,包括生下的孩子的地位也是有所差距的。

三妻包括嫡妻、偏妻、下妻,但是偏妻与下妻却徒有“妻”之虚名。按照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一般是一夫一妻多妾。所谓的嫡妻,乃是男子明媒正娶的首任妻子,也可称为正妻。嫡妻地位最高,一般只有一位。只有在同宗兄弟绝嗣,兄弟中有人将自己独子过继给他时,独子可以娶两位嫡妻,以求延续双方香火。至于偏妻与下妻,虽然有“妻”之称,实则为妾。在民间的俗语中,偏妻也被称为下堂妾。 而清代俞正燮的《癸巳类稿》中直言下妻曰妾。

我们常常说古代是一夫多妻制度,但其实并不是,是一夫一妻多姫制度。在法律上,除了发妻之外,其他的都是不具备合法妻子的地位的。妻子一般都是门当户对娶来的,而且都是下了聘礼,用八抬大轿娶来的。而妾则都是一些身份较低的女子,或者是别人送来的“礼品”,而妾说白了,就是“买妾”。

至于四妾的说法更是众说纷纭,流传最广的乃是陪嫁丫环一说。在春秋战国时期,主人出嫁时,一般会有贴身侍女或是宗族姐妹随嫁。这些随嫁的女人便被称为媵妾。直到封建社会后期,这种陪嫁的习俗仍然存在。男人娶三妻时,会将三妻的陪嫁丫环纳为妾,还有一妾则是父母所赐。这种说法看似合情合理,其实也有可疑之处。贴身丫环未必会被纳妾,而且男人的妾室也未必止于四人。

三妻四妾一说更像是一种虚指,中国古人以数字表虚指的用法由来已久。在成语中,以少数虚指多数的用法不计其数。除此之外,由于古人喜阳,指阳的奇数被用的次数更多。比如在司马迁的《报任安书》中就有九牛一毛的用法,其中的九也只是表示数量多而已。在诗词中,用数字虚指的用法也不少,比如后宫佳丽三千人。由此来看,三妻四妾是虚指用法的说法更为准确。

当然,并非所有的古人都能“三妻四妾”,大部分庶人终生只能得一妻。在汉朝时,有特殊成就者才能得备八妾,普通官员只能有妻妾三个,庶人只能不得纳妾。等到元朝时,庶人才得以纳妾,而且还只能是在年满四十还无后的情况下。如果随意纳妾,便会被笞打四十皮鞭。在这种情况下,权贵人家所纳娶的妻妾多半不止三妻四妾,而平民百姓多半只有一位妻子。三妻四妾一说只不过是指权贵之家妻妾成群的状况。

三妻四妾作为传统社会的一种现象,它也体现了古代对于秩序的推崇。前朝的君君臣臣与后室的妻妾次序其实是一脉相承的,他们都是古人对等级推崇的体现。

为什么古代三妻四妾,女性那么多吗?

古代男女比例差那么多?还是有很多男的单身。好奇怪的问题。好像是有被电视剧的影响,总觉得好像女子很多,各种丫鬟也很多……

大家都在说古代战争男人死得多,这在战争时期的确如此,但太平时期也不短,如汉唐明清,承平日久,又是怎么话说的?

中国古代著名老光棍犊沐子,齐宣王时的艺术家,年七十无妻。一日,在路上背柴行走,碰见一公一母两只野鸡,于是仰天长叹:“WQTMLGBD!连鸟都有媳妇,我却没有!”于是援琴而歌以自伤,名为《雉朝飞操》。

(宋《太平御览》:《雉朝飞操》者,齐宣王时处士犊沐子所作也。年七十无妻,出薪於野,见雉雌雄相随则心悲。乃仰天叹曰:“圣王在上,恩及草木鸟兽,而我独不获。”援琴而歌以自伤。)

像犊沐子这样的光棍,在古代绝不算少数。齐桓公曾微服私访,去农家见一老头,问老头,你是不是老光棍啊?为什么家里木有别人啊?老头说我不是老光棍,我有三个儿子。齐桓公说那你的儿子呢?老头说,出去打工了。齐桓公说,那他们都成家了么?老头说,当然没有,正是因为娶不上媳妇,才出去打工,要不出去打工,更么办法成家,没有钱,是娶不上媳妇的(家贫,无以妻之,佣未返)。

齐桓公很伤心,回来以后就问管仲。管仲说,臣闻之,上有积财则民臣必匮乏于下,宫中有怨女则有老而无妻者。这就直接指出有人三妻四妾,就有人成单身狗的基本事实。于是齐桓公把自己的宫女解放出去,聊以缓解群众的结婚压力。

历来都喜男劳力,都道生男好,尤其是古代的和平年代,重男轻女现象非常严重。明代万历年间,浙江兰溪知县庄起元写了个《上李按台初入境条议》,指出当时县里的情况,“缙绅之家,重于嫁女;编氓之室,艰于娶妇。往往不愿生女而愿生男,取始生之女多溺之于水。”这是明清时代的溺婴风气,而多溺毙女婴,更是加重了中国的光棍化进程。娶媳妇更加困难,普通百姓家男孩娶妻,不搞个倾家荡产是没希望的。所谓“询之,谓嫁奁之捐费,遂至灭命以戕伦”,以至于“金衢之门,无妻者半”。

这就在很多地方催生出“抢婚”的习俗,毕竟物以稀为贵,又是刚需,必定造成抢夺。在《笑林广记》里,就有抢婚的梗。通常都是男方怕好不容易说上的媳妇跑掉,因此要苦苦哀求,重金相聘,快速行动,进去扛人,废话少说,日后再说。

但这完全没办法解决问题,那年头,你要是有钱,是不用怕没媳妇的,就是因为没钱,你才这样。人家把女儿卖给富户当妾,也不许给你当妻,卖给宁荣二府当丫鬟,日子过得也比这强。

看来好商量是商量不来了,于是催生了一门唤作“拐卖”的行当,可谓一本万利。拐卖的对象主要是四岁以下男童,三十岁以下女子,买拐来的媳妇更便宜,因此拐卖经久不息。民国时期有彪蛋直接跑人家家里抢别人媳妇的,这个在我县就有。你还别说,经过策划而抢回来的媳妇都还不错,对人特别好。但这是响马才干的活计,普通人来不了,搞不好自己都得搭进去。

战争年代女性相对人口也不多。

三国志后妃传:

后早丧兄弟,以从兄表继永后,拜奉车都尉。后外亲刘斐与他国为婚,后闻之,敕曰:"诸亲戚嫁娶,自当与乡里门户匹敌者,不得因势,强与他方人婚也。"后姊子孟武还乡里,求小妻,后止之。遂敕诸家曰:"今世妇女少,当配将士,不得因缘取以为妾也。宜各自慎,无为罚首。"

古代,农业社会,最最主要的生产方式就是耕种,耕种是体力活,而且没有机器,各种工程建设全部都得靠人力,靠哪个群体最好?当然是体力上更胜一筹的男人。

这就决定了农业经济社会中,重男轻女的观念是必然的,甚至是合理的。这样的社会中必然是男多于女,而且是远多于。这也是为什么古代女性地位低的原因,因为离开男性和家庭后,她们很难独自生存,或沦为青楼女子,或改嫁。

建国前,甚至改革开放前,不少地方还有溺死女婴的行为,而在古代,这种行为是极为普遍的,原因很简单:扶养孩子需要成本,而女孩通过劳动为家里带来的价值可能抵不上成本。那为啥还有好多家庭养女儿呢?除了亲情、不忍心剥夺生命之外,比较实际的考虑就是帮儿子换媳妇。

那为什么还有人三妻四妾?因为有能力三妻四妾的人,再次也是个富农,一般是地主或官僚或富商,毕竟你都三妻四妾了,子女不得好几个?养娃不要钱啊?许多无地少地的贫农,是根本娶不起媳妇也养不起娃的,能娶上一个留下香火的已经非常不错了,这些贫农人数广大且几乎都不识字,他们留不下关于自己所在阶级的记载,才让你产生了古人皆三妻四妾的错觉。一句话,能者多得,皇帝可以后宫佳丽三千,官绅可以妻妾成群,但屌丝就得为一个媳妇发愁。旧社会妇女,夫亡后带着几个孩子都能很快再嫁,有的甚至多次再嫁,不是因为她太漂亮,是因为光棍太多。

三妻四妾对于殷实人家的男人来说确实是很好的选择,因为这样可以迅速壮大自己的家族势力,在没有基层民警的古代,宗族势力就是维稳治安的根本力量,你家人多,就没人敢欺负你家人,霸占你家田,而你却可以仗着自家人多势大横行乡里。现代中国人,祖上基本都有过三妻四妾的历史,因为娶不起媳妇的贫民根本留不下后代。

这么做有什么害处?首先是普遍不把女人当人,女人的人权受到严重侵害,别看婆婆可以对儿子儿媳作威作福,可一旦离了夫家她什么也不是,她要想有一席之地,就必须事事为夫家着想,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婆婆也是女人和媳妇,却见不得儿媳生女儿。其次,朝廷势力强大,社会矛盾还没有激化的时候,主要是人口买卖。但社会矛盾会越来越尖锐的,因为越有钱的越要多娶,自己多娶儿子也要多娶,没钱的越来越娶不上,富人为了自己和家族的生活保障以及发展壮大,还会不断兼并穷人的土地,让穷人更加贫穷。一旦此时出现社会动荡,如战争、天灾、饥荒,一无所有的贫民们很容易造反。

今天为什么要一夫一妻呢?有人说是因为世界范围内人权、女权运动越来越旺盛,是人类文明的进步,这同样是不知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结论。我问你,为什么几千年来世界各地的女性都不觉得自己的地位低有何不妥,而直到最近两百多年女权运动才兴起并发展壮大?真正使女人地位显著提升的,是科技和生产力的飞速发展。科技的发展极大改变甚至颠覆了原来的生产方式,使得原先越来越多的重体力劳动不再必要(比如农业机械化,施工机械化),而脑力劳动和轻体力劳动则变得越来越多,在这些方面,女性的表现不比男性差,因此越来越多的女性也成为了社会的生产者,她们不仅不需要依靠男人来养活自己,而且为社会带来的价值也迅速增加,成为了不可忽视的力量。至于后来某些女权主义领袖、女权主义运动的斗争,都是建立在科技发展,众多女性已成为劳动者的基础之上。

所以也想奉劝有些田园女权主义者,真想争取女性地位,首先应该努力学习和工作,要证明你就是比男人强,光发牢骚是没用的。

第一,古代从来不允许三妻四妾,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第二,古代男女比例也是失调的,除非战争这种特殊时期,一般来说都是男多女少。

古代允许纳妾,但并不可以多妻。《唐律疏议》里记载:

诸有妻更娶妻者,徒一年,女家减一等,若欺妄而娶者,徒一年半,女家不坐,各离之。

而且古代的妻妾等级划分是很鲜明的,妾的身份地位相对而言要低很多,妻妾身份不能乱。

凡以妻为妾者杖一百 妻在以妾为妻者杖九十并改正

即便允许纳妾,关于纳妾在某些时期也是有很严苛的规定的,不是你想怎样就怎样。《大明律》规定,平民百姓必须满足两个条件才能纳妾,第一是年龄在四十岁以上,第二是没有儿子。

民年四十以上无子者方听娶妾违者笞四十

明代的平均年龄大概在三十多到四十之间,过了四十岁还没儿子,眼看要绝后了,才允许纳妾。不是为了你的性福生活,是为了延续香火,为国家增添劳动力。

不过即便法律允许了,能不能娶到妾还是个问题,你没房子没地没钱,凭什么娶?家里一个老婆都养不活,还娶第二个?

王公贵族,有钱有势的人家可以纳妾,可以逛妓院,甚至可以豢养家妓。普通老百姓娶一个老婆都成问题,所以就有“典妻”的,把自己老婆租出去给老光棍,约好了期限,或者以生子为限。还有一家之内兄弟几个共妻的,这种甚至在现代某些偏远地区还存在。

有兄弟数人合娶一妻者,或轮夕而宿;或白昼有事,辄悬一裙于房门,即知回避。生子则长者与兄,以次及诸弟云。其有不能娶而望子者,则僦他人妻,立券书期限:或二年,或三年,或以得子为限。过期则原夫促回,不能一日留也。客游其地者,亦僦以消旅况。立券书限,即宿其夫之家。限内客至,其夫辄避去。限外,无论夫不许,即其妻素与客最笃者,亦坚拒不纳。欲续好,则更出僦价乃可。

——————《檐曝杂记》第四卷

再说男女比例的问题,古代除非特殊情况,不然一般来说都是男性多一些。一般平民百姓家穷,只能养活一两个孩子的话肯定愿意要男孩。一来是劳动力,二来女孩子将来要出嫁,不是自家人,还有赔嫁妆。明清时代某些地区还有溺女的风俗,所以女性的数量不会有你想象的那么多的。

有人根据明代的一些地方县志做过统计,很多地方男女比例失调很严重,甚至有的地方达到三百多的比率,只有极少数地方女多男少,而且那些地方基本总人口也少。这其实也是很多男人娶不到老婆的原因之一。

《春秋公羊传·庄公十九年》中写到:“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诸侯一聘九女,诸侯不再娶。

也就是说,在战国诸侯娶一般只娶9人,这里面包括妾。

汉代史学家蔡邕所著的《独断》称,“卿大夫一妻二妾”

汉代卿大夫只能娶一妻二妾,注意三公九卿,卿大夫仅仅地位差于三公而已,很高的位置了。

唐《六典》规定了唐朝的制度,按照唐《六典》的规定,在唐朝亲王的妾的数目是十二个,郡王以及一品官十个,二品官八个,三品官六个,四品官四个,五品个三个

明朝的《万历会典》里面我们可以看到,它规定亲王可以纳妾十个,而郡王在结婚之后,如果二十五岁还不生育,可以纳妾两个,如果三十岁还不生育,可以再纳两个,也就是郡王一级纳妾四人

亲王一般是皇帝的儿子,亲王的嫡长子封为世子(可以继承亲王的位置),其他的儿子为世子

洪武六年制定的《大明律》中规定:“民年四十以上无子者,方听另娶。违者笞四十。

明朝共计实封亲王六十五位,注意明朝的亲王只有65位,追封的不算。

民间你到了40岁没有后代,才可以纳妾

所有古代可以三妻四妾的,基本地位非常非常高

可以真正的娶多个老婆的,

最少也是一个县的县令这个级别。县令一般也只是7品官。

实际没有多少人。

当然那种不是法律认可的不算

而你看的名人一般都是进士出身的,或者皇亲国戚

进士当时比现在的清华北大难多了

一般当时进士3年才有300个左右,说的是全国。

所以古代真正可以纳妾的人其实不多

古代女性远远少于男性

因为一古代会有杀女婴现象

二古代女性生活的条件不如男孩子,照顾也不如男孩子,容易死亡

《韩非子·六反》记载:“父母之于子也,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

《诗经·小雅·斯乾》:“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之裳,载弄之璋。”

元末人郑文和在《郑氏规范》中说:“世人生女,往往多至淹没。

清初左都御史魏裔介上疏,说福建、江苏、安徽、江西等省,“甚多溺女之风”,顺治皇帝因而下令:“溺女恶俗,殊可痛恨,着严行禁革。”

李中清(James Lee)曾使用了特别完整的皇族户籍册,一个1700—1830年间的总计33000人的样本,指出“1/10的女婴多半在生命最初几天就被溺杀。”有的地方志记载,一些富贵人家只留一个女孩,再多生的女孩全部溺杀!

所以古代杀女婴现象非常严重,加上女孩子生活条件不如男孩子,存活率不高。

所以女孩子数远远少于男孩子。

拍古装剧请注意——不要为难古人

古代男权社会,结婚早,妻妾成群是有身份的男人的常规配置。既要符合时代背景,又要满足现代观众的情感洁癖,让本该早就三妻四妾丫环一大堆的男主常年单身,或者常年情感空白,就等着和女主一生一世一双人,也太难为古代男人了吧?古代男人的妈也不会答应啊!

古代的女人有自觉自愿身为男权附庸的觉悟,绝不会生出“必须专宠我一人”的想法。现在的古装影视剧有一个改不掉的坏习惯:总是用现代社会的情感观去解构古代人的行为和选择。

明明是在一夫多妻的制度下,为了逃过女主甘当小三的设定,为了避免男主被骂成是渣男,只好让别的女人都当炮灰,制造出男主一心一意只爱一个人的反“人性”(当时的)桥段。所以历史变成了男女主谈恋爱的背景墙,随意被涂抹,爱情成了一切奇葩行为的理由和借口,无论什么样的历史正剧演着演着都成了琼瑶剧。

干脆别拍古装剧了,全部改拍现代剧,怎么单身、怎么空白都没问题。要么就拍原始社会,母系氏族,男人靠女人生活,那么他单不单身,也就无人在意了。

《康熙大帝》如果现在拍,康熙早就被撕碎了。让容妃后半生刷马桶,把女儿蓝琪儿远嫁给仇人和亲,应该会被骂史上最渣男最渣爹,没有之一了。

古装当然可以拍,但是既然三妻四妾就不要立什么痴情人设了,对一个痴情就代表要对其他很多个绝情。比如甄嬛传这样的就挺好啊,虽然有很多后妃,但是还是挺好看的。

拍明孝宗吧,一辈子就一个皇后

我倒是觉着拍比较严肃的剧古代男人三妻四妾没啥,偶像剧里面本来就是看个爽恪守男德也挺好。两个都可以,就怕像《大宋宫词》男主一样尴尬的卡中间了,他可以独宠刘娥,但完全没必要对王妃那么冷淡,睡都睡了还喂妃子避子汤,就很做作很不自然。

拍比较严肃的剧古代男人三妻四妾没啥,偶像剧里面本来就是看个爽恪守男德也挺好。如果剧本好古装剧三妻四妾也没什么,就比较难受《大宋宫词》和《锦心似玉》男主的人设明明已经妻妾成群孩子都好几个了,女主出现突然冰清玉洁守身如玉了。

我认为历史剧的真正意义不应该是粉饰封建社会种种弊端,我们从历史的尘埃当中,从泛黄的故纸堆里找出那些值得被书写和记住的人,是要让后世的人看到,即使在那样一个封建时代,有人依然可以做出超越时代局限的事情。

女人可以像牲口一样被卖被转让,但只要有机会,她就可以逆势而上,执掌自己生命的航船,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自己的国家燃烧光和热,为自己原本注定被囚禁在后宫高墙里的人生重新书写光彩。

让刘娥的故事重生,让她魂穿千年在荧幕绽放,我们不是为了看见女人可以找到愿意专宠自己一生的男人的,而是为了证明,被宠爱不难,为什么被宠,以及利用这份宠爱做了什么才是更重要的。

即使在古代,女人也不是除了爱情就没有别的更伟大的事情可做,更何况是现代呢。

富人三妻四妾 穷人却“典妻”

在古代,若是一般人家的妻子无法生育,除了纳妾、通房外,另一个方法便是向穷苦人家“典妻”,此为中国过去对妇女压迫的陋习之一。

“典妻”即是把妻子出让给其他男人,为他人生儿育女或操持家务,以换取一定财物。除了“典妻”外,还有“租妻”、“借妻”、“借肚皮”等多种俗称。把妻子典雇的那一方,大都因家庭贫困或丈夫病残,而被迫将妻子出典,好换取微薄的金钱。

“典妻”的形成是与母系社会过渡到父权社会、财产私有也有关连。

随着男性成为农业社会生产的主力,他们慢慢取代原先女性在社会上的主导地位。婚姻形态从对偶婚、从妻居,变为一夫一妻、从夫居。尽管婚姻关系转变,仍有女性顽强抵抗,因此男性不得不采取强制手段,即通过抢劫妇女的方式来缔结婚姻,这便是“掠夺婚”的由来。

“掠夺婚”的出现,便是把女性视为物品的开始。而私有财产的累积、交易制度的建立,男性开始以各种形式购买、赎买(用钱赎身、赎回抵押品)妇女,“买卖婚”就这么诞生了,从此女性便成为男性随意处置的私有财产。

春秋战国时期能看到许多卖妻的记载,《战国策》载:“(孟尝君门人)公孙戍曰:‘臣,郢之登徒也,直送象床。象床之值千金,伤此若发漂,卖妻子不足偿之’”。象牙床价值千金,若是损坏了,即便把妻子卖了也不够赔偿。从公孙戍的话里可看到当时已有卖妻的情况。

更不用说战国时期因连年的征战,卖妻情形越发严重。甚至把卖妻称作“嫁妻”,即把娶来的妻子嫁掉收钱。不过“嫁妻”与后世的“典妻”略有不同,“嫁妻”为一次性买断,即买卖成交后,妻子与丈夫便再无婚姻关系。

无论是“买卖婚”,还是“嫁妻”、“卖妻”,都是把女性当作物品进行买卖,具备了“典妻”的部份特征。

由于魏晋南北朝时期战争频繁,老百姓赋税繁重,开始有家庭被迫“质卖妻子”(典押妻子)的情况发生。《南齐书.王敬则传》:“建元初(479-482年),狡勇游魂,军用殷广,浙江五郡,丁税一千,乃有质卖妻儿,以充此限,道路愁穷,不可闻见”。

因为战争,除了田租、丁调等重要租税外,百姓还需上缴如塘丁税、酒税、盐赋等各式杂税,若不按期缴纳就会遭到拘捕处刑。老百姓除了如前朝般把妻儿当商品卖掉外,因能够典卖田地住宅,便开始有将妻儿典押的方式。这样的情形不仅在南方发生,北方也有。

不过“质妻”与“卖妻”不同的地方就是,卖妻是收取财物,一次性卖断,所以把妻子卖掉后便中断夫妻关系。而质妻则是以妻质钱,约期回赎,为临时性地中断夫妻关系,但已具备后世“典妻”的雏形。

唐代《唐律.户律和娶人妻条》明文规定:“和娶人妻及嫁之者,各徒二年,妾减二等,各离之。即夫自嫁者亦同,仍两离之”。若娶他人妻子或是已婚妇女,将会判刑两年,不过民间仍然存在着卖妻行为,甚至出现新的女性典押模式。

比如唐元和十四年(819),韩愈(768-824年)前往袁州(今江西萍乡市)任刺史,便发现袁州竟有700多位良家妇女卖身为奴。他立刻写了篇《应所在典贴(卖身为奴)良人男女等状》上奏朝廷。“典贴”即卖身为奴之意,但此时被迫当奴仆的良家妇女主要是偿还债务,而非典给他人当临时夫妻、传宗接代。

到了宋代,多了一种典雇女子作妾的买卖方式,权势人家会选择典押、雇用贫女为妾,只要年限期满便会将其归还父母。随着宋人逐渐看重儒家礼制,延续血脉、继承香火就变得非常重要,因此不少士人有借妾生子的情形。《宋稗类钞》记载一位陈尚书,他因同情好友膝下无子,便自愿借妾。虽然无关典妻,但背后原因非常相似。

而民间则有些贫困人家,因生活困难而怂恿妻子与他人私通,以换取钱财供丈夫使用,称为“贴夫”。甚至有人把妻子“贴”给和尚后,因将妻子转卖他人与和尚为钱打官司。这样的情形,也与后世“典妻”引发的争议相似。

到了元明两代,典妻之风已相当盛行,元代朝廷多次下诏禁止南人(居于长江、淮河以南的汉人、少数民族)典妻,甚至将其列入刑法但屡禁不止。明律延续元代,典雇妻女者一律杖罚,但典妻之风有增无减。相较于元明,清代则给典妻开了绿灯,不仅刑责比明代宽松,只要不正式立契约,便不受律法约束。清代典妻之风蔓延,直到民国建立都还存在。

漫画

古代三妻四妾,女性真有这么多?

有多少女人觉得自己穿越回去就能进宫当皇后的?有多少男人觉得自己穿越回去就能当阿哥皇上的?就像之前有个段子,说女人在过去还有丫环服侍,还不用工作,比现在的女性不知幸福多少倍的,都是占在TOP视角看事情的。

很多人在惨遭生活蹂躏之后

通常会给自己灌上几口精神鸡汤

以确保自己能在操蛋的现状中继续苟且下去

比如,很多长期找不到对象的男同胞

都曾在脑海里意淫过穿越题材的逆袭大戏

被一个雷劈回到古代

然后凭借自己缺斤少两的历史知识

牢牢抓住每一次逆袭的机会

最后走上三妻四妾而且还能合法嫖娼的人生巅峰

那么问题来了——

古代男性真的能想娶几个就娶几个吗?

古代女性的数量

足够支持一夫一妻多妾的婚姻制度吗?

首先,虽然纳妾在古代是合法行为

但让人遗憾的是

古代男性并不能在荷尔蒙的支配下为所欲为

不仅很多人没有纳妾的资格

还有些一穷二白的无产阶级屌丝

更是连媳妇儿都娶不上

比如齐宣王执政时期

有一个浪得飞起的民间行为艺术家叫做犊沐子

七十岁了都没撩到过妹子

有一天,老光棍犊沐子外出溜达

看到了两只公然秀恩爱的野鸡(雉)

犊沐子的内心受到了一万点暴击

差点窒息在恋爱的酸臭味中

于是,犊沐子化身为摇滚老年人

自弹自唱了一曲战国版的《单身情歌》

又名《雉朝飞操》

表达了单身狗也需要关爱的中心思想

在古代,这种娶不到老婆的情况非常普遍

比如有一次,齐桓公到基层视察工作

碰到一个看起来不太幸福的老头儿

于是上前了解情况——

齐桓公继续拉着老头儿扯淡:那你的儿子们呢

老头儿回答:家贫,无以妻之,佣未返

因为没钱娶媳妇儿

所以成了背井离乡的外出务工人员

齐桓公见到自己的子民穷成这个逼样,不禁非常伤心,于是跑回去找好基友管仲谈心。

管仲直接指出了问题的关键所在,宫中有怨女,则有老而无妻者

有人三妻四妾,就有人会成为无妹可撩的单身狗

也就是说,在古代——妹子的分配存在着两极分化

有钱有势的人固然可以妻妾成群

但对于苦大仇深的穷逼来说

别说是增加性福指数的妾

就连本该是家庭标配的老婆,都成为了奢侈品

妾这个字

在甲骨文中是这样写的——

它是一个象形字,分为上下两部分

上面部分是“?”字,是一种刑具

下半部分是一个“女”字

加在一起

就是一个戴着刑具的苦逼女性

在远古时代

部落之间经常会发生抢粮抢地盘的暴力撕逼

胜利的一方会获得大量俘虏

男俘虏会成为劳动改造的苦力

而女俘虏则会成为大佬们发泄欲望的附属品

这就是最早的妾

所以甲骨文中的妾,是这个样子的

也就是说——

妾这个群体刚一出现

便成为了上层阶级的专属福利

而且,这种情况一直也没能改变

比如《春秋公羊传》记载——

诸侯一聘九女,诸侯不再娶

作为春秋战国时期的地方武装一把手

一般也就只能娶九人

汉朝蔡邕所著的《独断》记载——卿大夫一妻二妾

汉朝核心领导班子主要为三公九卿,作为地位仅次于三公的卿大夫,也只能娶三人。

唐朝的《六典》记载——唐朝亲王纳妾的合法数目是十二个,郡王及一品大员是十个,到了五品官员,已经缩减到了四个。

而到了明朝时期,亲王可以纳妾十人。

到了郡王级别,就只能纳四个妾了

而且必须要满足以下条件——

二十五岁还没有孩子的,可以纳两个妾;如果三十岁依然没有生育,才能再追加两个。

皇亲国戚都控制得如此严格,更别说只能看着领导阶层装逼的普通群众了

《大明律》规定——民年四十以上无子者,方听另娶。四十岁还没有后代的普通群众才可以纳妾,如果不遵守相关法规,就会挨上四十大板。

总得来说,无论哪一个朝代,真正能做到妻妾成群的永远都是位于金字塔顶端的极少数人,绝大多数人不过是一夫一妻。还有些底层屌丝,更是要当一辈子光棍——就绝后了。穷不过三代懂了吗?

所以,古代未婚妹子资源非常丰富的说法,只是一个美丽的误会,只是现代人意淫出来的虚假繁荣。

相反,古代女性的数量远远少于男性。

在古代,男性是打仗生产的绝对主力

同时肩负着传宗接代的封建任务

所以,男婴的受重视程度要远大于女婴

存活率自然也比女婴高

而且,当时社会有一个非常病态的现象——

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

也就是毫无人性可言的“杀女婴”

虽然在动荡的战争时期

男性的数量会锐减

但是一旦进入承平日久的盛世

男性的数量就会在短时间内实现反超

古代的男女比例,比现代更加失调

比如商代殷墟王邑的男女比例是183:100

而在明朝的某些行政区

甚至出现了恐怖的300:100

也就是说——

你想象中的古代是这样的

然而等你穿越过去

很有可能是这样的

甚至一不小心,还会成这样的



所以说,洗洗睡吧,别再向往古代的三妻四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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